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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芝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7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1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10 月 14 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苏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应
出席董事 7 名,实到 7 名,其中独立董事刘晓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
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 2017 年第三
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侨银行(香港分行)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华侨银行(香港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金额为壹仟叁佰万欧元,授信期为一年,由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开立融资性保函作为担保,
担保金额为壹仟叁佰万欧元,期限为 13 个月,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公
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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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为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
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财务风
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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