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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晖电气: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9-21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17-045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修改、新增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9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19 日—2017 年 9 月 20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0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7 年 9 月 19 日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20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 85 号会议
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于文彪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郑州三晖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50,217,89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2.77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受股东委托的代表人 12 人,代表股份
50,217,39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2.77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89,63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61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89,13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61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
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三、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网络投
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于文彪先生、金双寿先生、刘俊忠先生、王虹
女士、余义宙先生、成杰先生六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1.1 选举于文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50,217,39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89,1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8981%。
    于文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1.2 选举金双寿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50,217,39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89,1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8981%。
    金双寿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1.3 选举刘俊忠先生为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50,217,39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89,1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8981%。
    刘俊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1.4 选举王虹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50,217,39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89,1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8981%。
    王虹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1.5 选举余义宙先生为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50,217,39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89,1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8981%。
    余义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1.6 选举成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50,217,39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89,1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8981%。
    成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罗勇先生、张书锋先生、马正祥先生三人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2.1 选举罗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50,217,39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89,1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8981%。
    罗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2.2 选举张书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50,217,39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89,1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8981%。
    张书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2.3 选举马正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50,217,39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89,1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8981%。
    马正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杨建国先生、关付安先生二人为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表决结果为:
    3.1 选举杨建国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 50,217,39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89,1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8981%。
    杨建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3.2 选举关付安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 50,217,39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89,1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8981%。
    关付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当选的 2 名股东代表监事杨建国先生、关付安先生与 2017 年 9 月 4 日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黄晓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三晖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