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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晖电气: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7-10-30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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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于文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张艳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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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493,258,116.78                 322,691,975.51                      52.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08,226,217.46                 230,260,420.85                      77.29%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3,490,127.17              -21.60%         127,847,237.01                 1.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448,915.00              -33.25%          15,949,991.58               -29.5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5,445,736.00              -33.27%          15,939,037.65               -18.34%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38,585.66              150.80%         -17,105,254.04                55.4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31               -33.25%                    0.1994            -29.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31               -33.25%                    0.1994            -29.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49%                -4.49%                    6.52%              -4.5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7,889.26
    分)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776.2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33.05

    合计                                                                    10,953.9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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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910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于文彪         境内自然人          12.47%          9,978,895       9,978,895   质押                    830,000

    宁波君润恒旭
    股权投资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
                                        7.13%          5,706,522       5,706,522
    企业(有限合   人
    伙)

    武保福         境内自然人           6.24%          4,989,447       4,989,447

    杨建国         境内自然人           6.24%          4,989,447       4,989,447

    李小拴         境内自然人           6.24%          4,989,447       4,989,447

    刘俊忠         境内自然人           6.24%          4,989,447       4,989,447

    金双寿         境内自然人           6.24%          4,989,447       4,989,447

    刘清洋         境内自然人           6.24%          4,989,447       4,989,447

    关付安         境内自然人           6.24%          4,989,447       4,989,447

    郑州恒晖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
    管理咨询有限                        5.21%          4,171,064       4,171,064
                   人
    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大地
                                                                        956,600    人民币普通股            956,600
    40 号单一资金信托

    宣品安                                                              897,000    人民币普通股            897,00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润
                                                                        816,200    人民币普通股            816,200
    之信 56 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汤虹                                                                786,338    人民币普通股            786,338

    任璨                                                                625,200    人民币普通股            6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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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6
    年中诚信托恒盛经协 1 号单一资                                         595,000   人民币普通股        595,000
    金信托

    马虹                                                                  574,700   人民币普通股        574,700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6
    年中诚信托恒盛 1 号单一资金信                                         485,000   人民币普通股        485,000
    托

    翁梅芳                                                                476,400   人民币普通股        476,400

    潘琳                                                                  432,000   人民币普通股        432,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文彪、金双寿、刘俊忠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三方于 2011
    的说明                          年 12 月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潘琳通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账户持股 432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432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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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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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股改承诺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不适用
    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不适用

                                                        自公司 1996 年成立之日起,三方即实
                                                 股东                                        2011
                                   于文彪、刘           际采取一致行动,并通过在公司的股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                 一致                                        年 12          正在
                                   俊忠、金双           东(大)会、董事会上采取相同意思             长期
    诺                                           行动                                        月 01          履行
                                   寿                   表示的方式,实施一致行动。同时,
                                                 承诺                                        日
                                                        三位股东在协议中承诺:自协议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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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之日起,三方在股东大会、董事会行
                                                     使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采取一致
                                                     行动,做出相同的意思表示,并保证
                                                     所推荐的董事人选在公司董事会行使
                                                     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三
                                                     方同意:在做出一致行动前将采取事
                                                     先协商的方式先行统一表决意见,再
                                                     根据协商确认的表决意见行使表决
                                                     权、提案权、提名权等权利。该协议
                                                     合法有效、权利义务清晰、责任明确。

                                                     1、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本人将严格
                                                     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关于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
                                                     定,及时申报持有公司股票及其变动
                                                     情况。2、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
                                              股份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4、上述
                                              流通   锁定期满后,如拟减持公司股票,将
                                 实际控制人   限     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             2020
                                 于文彪、金   制、   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且上述锁    2017    年 3
                                 双寿、刘俊   持股   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年 03   月 22   正在
                                 忠、股东杨   意向   行价。5、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    月 23   日及    履行
                                 建国、关付   及自   司任职期间每年减持的比例不超过其     日      任职
                                 安           愿锁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期间
                                              定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承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6、自公
                                                     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股票期间,公司
                                                     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
                                                     数将相应进行调整。7、如有本人侵占
                                                     公司利益而未偿还,或本人须赔偿公
                                                     司或其他投资者损失的情形,本人所
                                                     持公司股票不得减持。如需减持,则
                                                     减持数量及所得价款仅限用于偿还公
                                                     司或其他投资者的损失。8、未经公司
                                                     批准,本人所持公司股票不会通过协
                                                     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同业竞争者或恶意
                                                     收购者。9、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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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10、本
                                                     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
                                                     司所有。如因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1、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本人将严格
                                                     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关于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
                                                     定,及时申报持有公司股票及其变动
                                                     情况。2、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
                                              股份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4、上述
                                              流通   锁定期满后,如拟减持公司股票,将
                                              限     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
                                 股东恒晖咨   制、   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每年减持    2017    2020
                                 询、李小拴、 持股   的比例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年 03   年 3    正在
                                 武保福、刘   意向   司股份总数的 25%,且上述锁定期满     月 23   月 22   履行
                                 清洋         及自   后两年内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日      日
                                              愿锁   5、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股票期
                                              定的   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
                                              承诺   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
                                                     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6、如有本
                                                     人侵占公司利益而未偿还,或本人须
                                                     赔偿公司或其他投资者损失的情形,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不得减持。如需减
                                                     持,则减持数量及所得价款仅限用于
                                                     偿还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损失。7、未
                                                     经公司批准,本人所持公司股票不会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同业竞争者
                                                     或恶意收购者。8、本人因违反上述承
                                                     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此
                                                     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股份   1、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本人将严格
                                                                                          2017    2020
                                              流通   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股东余义                                                 年 03   年 3    正在
                                              限     文件关于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
                                 宙、王虹                                                 月 23   月 22   履行
                                              制、   定,及时申报持有公司股票及其变动
                                                                                          日      日
                                              持股   情况。2、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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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意向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及自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愿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定的   分股份。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
                                              承诺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所持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上述限售期届
                                                     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5、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股票期间,
                                                     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
                                                     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6、如有本人
                                                     侵占公司利益而未偿还,或本人须赔
                                                     偿公司或其他投资者损失的情形,本
                                                     人所持公司股票不得减持。如需减持,
                                                     则减持数量及所得价款仅限用于偿还
                                                     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损失。7、上述承
                                                     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8、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
                                                     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此给公
                                                     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本人将严格
                                                     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关于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
                                              股份   定,及时申报持有公司股票及其变动
                                              流通   情况。2、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
                                              限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制、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2017    2018
                                              持股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年 03   年 3    正在
                                 股东栗新宏
                                              意向   分股份。3、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拟减    月 23   月 22   履行
                                              及自   持公司股票,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     日      日
                                              愿锁   持,并通过公司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
                                              定的   公告。4、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在公司
                                              承诺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5、如有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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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侵占公司利益而未偿还,或本人须赔
                                                     偿公司或其他投资者损失的情形,本
                                                     人所持公司股票不得减持。如需减持,
                                                     则减持数量及所得价款仅限用于偿还
                                                     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损失。6、未经公
                                                     司批准,本人所持公司股票不会通过
                                                     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同业竞争者或恶
                                                     意收购者。7、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
                                                     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此给公
                                                     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本人将严格
                                                     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关于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
                                                     定,及时申报持有公司股票及其变动
                                                     情况。2、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股份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流通
                                                     分股份。3、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拟减
                                              限
                                                     持公司股票,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
                                              制、                                        2017    2018
                                                     持,并通过公司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
                                 股东君润恒   持股                                        年 03   年3     正在
                                                     公告。4、如有本人侵占公司利益而未
                                 旭           意向                                        月 23   月 22   履行
                                                     偿还,或本人须赔偿公司或其他投资
                                              及自                                        日      日
                                                     者损失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不
                                              愿锁
                                                     得减持。如需减持,则减持数量及所
                                              定的
                                                     得价款仅限用于偿还公司或其他投资
                                              承诺
                                                     者的损失。5、未经公司批准,本人所
                                                     持公司股票不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
                                                     让给同业竞争者或恶意收购者。6、本
                                                     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
                                                     司所有。如因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股份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流通
                                                     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限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2017    2018
                                 股东马朝     制、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年 03   年3     正在
                                 阳、崔安运   持股
                                                     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     月 23   月 22   履行
                                              意向
                                                     公司所有。如因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     日      日
                                              及自
                                                     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
                                              愿锁
                                                     责任。
                                              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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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

                                                     为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次优先采取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公司回购社
                                                     会公众股份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其他稳定股价的措施:1、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票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于文彪、金双寿、刘
                                                     俊忠承诺,“公司上市后 3 年内出现公
                                                     司股票收盘价持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
                                                     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时,本人将在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并
                                                     至少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公告。
                                                     增持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等方式进行,增持股票数量不低于公
                                                     司已发行股份的 1%,但每 12 个月内
                                                     增持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 2%,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
                                 控股股东、
                                                     合上市条件。本人增持公司股票的行
                                 实际控制人   稳定
                                                     为还要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于文彪、金   公司                                         2017    2020
                                                     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
                                 双寿、刘俊   股价                                         年 03   年 3    正在
                                                     人增持公司股票将在出现公司上市后
                                 忠、公司非   的承                                         月 23   月 22   履行
                                                     3 年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持续 20 个交易
                                 独立董事、   诺                                           日      日
                                                     日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时
                                 高级管理人
                                                     优先实施,且增持将在 1 个月内完成,
                                 员
                                                     而不论其他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是否
                                                     已实施。如未履行上述增持股票承诺,
                                                     则本人承诺当年应从公司分得的现金
                                                     股利和未来 12 个月内应从公司领取
                                                     的薪酬留归公司所有,且所持公司股
                                                     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1 年”。如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文彪、金双寿、
                                                     刘俊忠拒绝履行增持股票承诺,公司
                                                     将责令其限期履行增持股票承诺;限
                                                     期内仍不履行增持股票承诺的,公司
                                                     将扣留其当年应从公司分得的现金股
                                                     利和未来 12 个月内应从公司领取的
                                                     薪酬,且公司股东、董事会、监事会、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等有权提请董事
                                                     会、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或解聘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2、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承诺,“公司上市后 3 年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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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持续 20 个交易日
                                                   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时,本人将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
                                                   增持公司股票。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
                                                   金额不低于本人最近一年内从公司分
                                                   得的税后现金红利及税后薪酬总额,
                                                   但每 12 个月内增持股票数量不超过
                                                   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且不会导致公
                                                   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人增
                                                   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还要遵守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公司上市后 3 年内,若
                                                   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持续 20 个交易
                                                   日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
                                                   股票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价仍低于
                                                   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或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拒绝履行增持公司股
                                                   票承诺,则本人将在 5 个交易日内提
                                                   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并至少提前 3 个
                                                   交易日通过公司公告,且增持将在 1
                                                   个月内完成,而不论其他稳定公司股
                                                   价的措施是否已实施。本人亦可与公
                                                   司控股股东同时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行
                                                   为。如未履行上述增持股票承诺,则
                                                   本人承诺当年应从公司分得的现金股
                                                   利和未来 12 个月内应从公司领取的
                                                   薪酬留归公司所有,且所持公司股票
                                                   (如有)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将要求其作出上述关于稳定公司
                                                   股价的承诺。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拒绝履行增持股票承诺,公司将责令
                                                   其限期履行增持股票承诺;限期内仍
                                                   不履行增持股票承诺的,公司将扣留
                                                   其当年应从公司分得的现金股利和未
                                                   来 12 个月内应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且
                                                   公司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
                                                   上独立董事等有权提请董事会、股东
                                                   大会予以撤换或解聘。3、公司回购股
                                                   票    公司上市后 3 年内,如公司股
                                                   票收盘价持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
                                                   一期每股净资产,且公司控股股东、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方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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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施完毕后公司股价仍低于最近一期每
                                                     股净资产,或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拒绝履行增持股票承
                                                     诺,或公司认为有必要,公司将综合
                                                     考虑公司股价表现、经营状况、财务
                                                     状况、资金状况、融资成本等因素,
                                                     在 5 个交易日内制定回购社会公众股
                                                     份计划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回购期限不超过 1 个月。 公司回购社
                                                     会公众股份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并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及股本
                                                     规模不符合上市条件。如董事会认为
                                                     公司不具备回购股票的条件或由于其
                                                     他原因不宜回购股票的,应披露不予
                                                     回购股票的理由。   如公司股票回购
                                                     计划实施后公司股价仍低于最近一期
                                                     每股净资产,或不拟实施股票回购计
                                                     划,则公司将尽快研究制订其他稳定
                                                     股价措施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
                                                     份的稳定股价措施不影响公司其他稳
                                                     定股价措施的实施。

                                                     1、本人目前未直接或间接自营或为他
                                                     人经营与三晖电气及其控股子公司有
                                                     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业务或活动,
                                                     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与三晖电气及其
                                                     控股子公司有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
                                                                                                  作为
                                                     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投
                                                                                                  三晖
                                                     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
                                                                                                  电气
                                                     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2、
                                 控股股东、   避免                                                控股
                                                     本人将来亦不会直接或间接自营或为     2017
                                 实际控制人   同业                                                股
                                                     他人经营与三晖电气及其控股子公司     年 03          正在
                                 于文彪、金   竞争                                                东、
                                                     有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业务或活       月 23          履行
                                 双寿、刘俊   的承                                                主要
                                                     动,或直接或间接持有与三晖电气及     日
                                 忠           诺                                                  股东
                                                     其控股子公司有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
                                                                                                  或关
                                                     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
                                                                                                  联方
                                                     投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
                                                                                                  期间
                                                     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如本人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
                                                     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三晖电气及其控
                                                     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把
                                                     上述商业机会让予三晖电气。3、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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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不会利用对三晖电气的控制地位开展
                                                     任何损害三晖电气及三晖电气其他股
                                                     东利益的活动,不会向其他业务与三
                                                     晖电气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
                                                     竞争的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或
                                                     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
                                                     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4、如因本人违
                                                     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
                                                     失的,本人将承担因此给三晖电气或
                                                     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如本人未赔偿三晖电气或
                                                     其他股东的损失,三晖电气可扣留本
                                                     人应从三晖电气领取的薪酬和现金股
                                                     利。5、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在本人
                                                     作为三晖电气控股股东或关联方期
                                                     间,本承诺函为持续有效之承诺。

                                                     1、本人目前未直接或间接自营或为他
                                                     人经营与三晖电气及其控股子公司有
                                                     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业务或活动,
                                                     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与三晖电气及其
                                                     控股子公司有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
                                                     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投
                                                     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
                                                     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2、
                                                     本人将来亦不会直接或间接自营或为
                                                     他人经营与三晖电气及其控股子公司
                                                     有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业务或活
                                                     动,或直接或间接持有与三晖电气及
                                              避免
                                 持有 5%以           其控股子公司有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    2017
                                              同业
                                 上股份的股          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    年 03   任职   正在
                                              竞争
                                 东(不包含          投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    月 23   期间   履行
                                              的承
                                 君润恒旭)          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日
                                              诺
                                                     如本人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
                                                     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三晖电气及其控
                                                     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把
                                                     上述商业机会让予三晖电气。3、本人
                                                     不会开展任何损害三晖电气及三晖电
                                                     气其他股东利益的活动,不会向其他
                                                     业务与三晖电气相同、类似或在任何
                                                     方面构成竞争的经济实体、机构、经
                                                     济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
                                                     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4、如
                                                     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其他股
                                                     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因此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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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晖电气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人未赔偿三
                                                     晖电气或其他股东的损失,三晖电气
                                                     可扣留本人应从三晖电气领取的薪酬
                                                     和现金股利。5、本承诺函持续有效,
                                                     直至本人持有三晖电气股份低于 5%
                                                     之日为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人员承诺,“本人及本人直系亲
                                                     属不存在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及
                                 公司董事、   避免   其控股子公司同类业务的情形,不持
                                                                                           2017
                                 监事、高级   同业   有与公司有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对
                                                                                           年 03   任职   正在
                                 管理人员及   竞争   外投资权益(除在证券交易所市场买
                                                                                           月 23   期间   履行
                                 核心技术人   的承   卖上市公司股票外)。本人承诺今后亦
                                                                                           日
                                 员           诺     不会发生上述情形。如因违反本承诺
                                                     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本人将
                                                     承担因此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
                                                     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对本人作
                                                     出的承诺事项,如未能履行、确已无
                                                     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依
                                                     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
                                                     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
                                                     行或无法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2)
                                                     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利益;(3)将上
                                 三晖电气、          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
                                 控股股东、          大会审议;(4)本人违反承诺给投资
                                              未履
                                 实际控制人          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      2017
                                              行承
                                 于文彪、金          赔偿。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控      年 03          正在
                                              诺的                                                 长期
                                 双寿、刘俊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月 23          履行
                                              约束
                                 忠、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事项均已做出承      日
                                              措施
                                 监事、高级          诺,承诺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管理人员            规定,内容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若
                                                     发生相关承诺未被履行的情形,发行
                                                     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提出相应的约
                                                     束措施,该等约束措施及时、有效,
                                                     具备可操作性,能够保障投资者的利
                                                     益不受到重大侵害。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承
                                                     诺人”)已做出了相关承诺并已在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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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说明书中披露,并针对其作出的本次
                                                     发行及上市的相关承诺的履行已制定
                                                     相应的约束措施。承诺人为依法设立
                                                     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作
                                                     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的主体
                                                     资格;承诺函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的情形。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
                                                     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2、严格遵守公司预
                                                     算制度,本人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
                                                     履行本人职责必须的范围内发生,避
                                                     免浪费或超前消费。3、不动用公司资
                                                     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
                                                     费活动。4、在本人职权范围内促使由
                                                     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5、在本人职权范围内促使公司未
                                              关于   来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填补   (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2017
                                 公司董事、
                                              回报   情况相挂钩。6、在本人职权范围内促    年 03   任职   正在
                                 高级管理人
                                              措施   使公司通过其他有利于填补回报措施     月 23   期间   履行
                                 员
                                              的承   执行的议案并得到有效实施。7、本人    日
                                              诺     将遵守监管机关、交易所现有的及未
                                                     来颁布的有关填补股东回报的相关规
                                                     定,且愿根据有关规定出具关于填补
                                                     股东回报的补充承诺。如违反上述承
                                                     诺,本人承诺: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
                                                     歉。2、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交易所
                                                     及其他监管部门采取的监管措施。3、
                                                     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
                                                     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在依法补偿
                                                     公司或股东损失之前,暂停从公司领
                                                     取薪酬。

                                              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文彪、
                                 控股股东、   补缴   金双寿、刘俊忠作出如下承诺,“就公
                                                                                          2017
                                 实际控制人   社会   司历史上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
                                                                                          年 03          正在
                                 于文彪、金   保     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如果根据有权部             长期
                                                                                          月 23          履行
                                 双寿、刘俊   险、   门的要求或决定,需要为员工补缴应
                                                                                          日
                                 忠           住房   缴未缴的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
                                              公积   或者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任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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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的   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权利要求且该
                                             承诺   等要求获主管部门支持,本人将无条
                                                    件全额承担相关补缴、处罚款项和对
                                                    利益相关方的赔偿或补偿款项,以及
                                                    公司因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如未履
                                                    行前述承诺,公司可扣留本人应从公
                                                    司领取的薪酬和现金股利,以偿付前
                                                    述补缴款项、赔偿或补偿款项以及其
                                                    他相关费用”。

 股权激励承诺                    不适用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不适用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
 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不适用
 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
                                                                -30.14%      至                    -17.66%
 幅度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
                                                                     2,800   至                      3,300
 区间(万元)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4,007.81
 元)

                                           公司运营平稳,预计全年收入与上年基本持平,但受销售产品种类构成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比例变化的影响,平均毛利率略有下降,同时政府补助存在的不确定性,
                                           预计全年净利润在 2800~3300 万元之间,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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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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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0,321,140.93          80,832,519.7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880,000.00              3,274,696.00

     应收账款                                                 176,942,937.51         143,728,599.63

     预付款项                                                   4,339,518.70              2,406,893.9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4,336,662.95              2,861,183.9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40,023,011.57          47,949,152.6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80,115,459.79              2,626,415.10

 流动资产合计                                                 452,958,731.45         283,679,460.9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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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1,063,777.87     9,876,896.04

     在建工程                                        7,221,743.09     7,014,900.2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9,772,739.87    20,113,396.22

     开发支出                                         210,466.02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2,251.29         68,041.3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98,407.19     1,939,280.7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0,299,385.33    39,012,514.53

 资产总计                                          493,258,116.78   322,691,975.5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7,293,859.62    10,331,714.00

     应付账款                                       57,874,985.28    57,796,012.51

     预收款项                                        6,175,947.67     5,629,484.0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6,329,123.87     9,363,834.89

     应交税费                                        7,194,722.98     9,198,5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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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63,259.90      111,957.48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85,031,899.32   92,431,554.6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85,031,899.32   92,431,554.6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80,000,000.00   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64,064,015.68    6,048,210.6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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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余公积                                                  20,437,229.56            18,799,636.8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43,724,972.22           145,412,573.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08,226,217.46           230,260,420.85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8,226,217.46           230,260,420.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93,258,116.78           322,691,975.51


法定代表人:于文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艳争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3,666,822.17            57,456,646.7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880,000.00               3,274,696.00

     应收账款                                                 167,098,054.93           133,901,409.53

     预付款项                                                   3,074,986.57               2,256,649.21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669,417.11               2,073,434.29

     存货                                                      30,592,481.25            43,478,740.2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80,000,000.00               2,626,415.10

 流动资产合计                                                 384,981,762.03           245,067,991.1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6,765,178.64            14,48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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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                                       10,109,915.21     9,034,267.58

     在建工程                                        2,827,207.78     7,014,900.2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9,772,739.87    20,113,396.22

     开发支出                                         210,466.02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0,481.45        60,962.6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24,522.61     1,661,829.5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81,440,511.58    52,365,356.23

 资产总计                                          466,422,273.61   297,433,347.4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7,293,859.62    10,331,714.00

     应付账款                                       42,437,844.36    45,553,256.06

     预收款项                                        5,577,589.81     4,443,554.93

     应付职工薪酬                                    5,266,290.21     7,725,749.98

     应交税费                                        7,081,377.34     8,818,963.7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55,176.84       102,830.6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7,812,138.18    76,976,069.3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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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67,812,138.18                76,976,069.3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80,000,000.00                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63,988,696.23                 5,972,891.2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0,437,229.56                18,799,636.82

     未分配利润                                                134,184,209.64            135,684,750.09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8,610,135.43            220,457,278.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66,422,273.61            297,433,347.42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63,490,127.17                    80,980,973.50

     其中:营业收入                                         63,490,127.17                    80,980,973.5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45,224,764.77                    53,671,1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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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营业成本                               33,700,245.01   39,533,507.2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
 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716,059.09      868,850.48

            销售费用                                5,055,626.94    5,098,687.52

            管理费用                                5,325,618.31    4,897,863.23

            财务费用                                 -380,622.75      -31,300.35

            资产减值损失                             807,838.17     3,303,517.3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其他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18,265,362.40   27,309,847.99
 列)

      加:营业外收入                                    3,885.00         201.1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
 得

      减:营业外支出                                     145.00         1,206.2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8,269,102.40   27,308,842.89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820,187.40    4,163,181.1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5,448,915.00   23,145,661.79
 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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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448,915.00                        23,145,661.79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
 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
 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
 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
 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5,448,915.00                        23,145,661.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15,448,915.00                        23,145,661.79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931                                 0.289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931                                 0.289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27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法定代表人:于文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艳争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58,951,001.38                77,032,873.38

      减:营业成本                                          30,123,991.56                36,757,592.35

         税金及附加                                           713,532.19                   792,332.36

         销售费用                                            4,343,928.58                 4,638,866.11

         管理费用                                            4,509,867.05                 4,478,688.26

         财务费用                                             -258,536.22                   -20,812.86

         资产减值损失                                         802,932.78                  3,102,677.2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18,715,285.44                27,283,529.91
 列)

      加:营业外收入                                             3,815.00                       78.6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
 得

      减:营业外支出                                                                          1,206.2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8,719,100.44                27,282,402.31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820,923.21                 4,147,047.7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5,898,177.23                23,135,354.58
 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8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
 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
 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
 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
 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5,898,177.23                23,135,354.5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987                       0.289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987                       0.2892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27,847,237.01               125,747,998.78

      其中:营业收入                                    127,847,237.01               125,747,998.7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09,498,434.33               103,401,722.03

      其中:营业成本                                        78,927,048.17                67,242,943.7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29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
 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1,049,225.15     868,880.27

             销售费用                              15,038,061.30   17,074,064.99

             管理费用                              15,091,781.37   14,004,294.20

             财务费用                              -1,001,858.16     -195,757.58

             资产减值损失                            394,176.50     4,407,296.4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其他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18,348,802.68   22,346,276.75
 列)

       加:营业外收入                                 20,776.24     3,668,522.3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
 得

       减:营业外支出                                   7,889.26        6,093.3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8,361,689.66   26,008,705.77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411,698.08    3,377,520.5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5,949,991.58   22,631,185.27
 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949,991.58   22,631,185.27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30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
 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
 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
 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
 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5,949,991.58                      22,631,185.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15,949,991.58                      22,631,185.27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994                             0.282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994                             0.2829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14,514,347.36                      114,400,127.61

       减:营业成本                                         69,317,303.63                      59,257,214.28



31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税金及附加                                 1,026,362.15     792,362.15

         销售费用                                  13,349,104.83   15,827,878.57

         管理费用                                  12,978,148.09   12,204,017.41

         财务费用                                    -839,285.37     -128,932.47

         资产减值损失                                417,953.81     3,961,637.8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18,264,760.22   22,485,949.82
 列)

      加:营业外收入                                  18,681.73     3,067,272.6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
 得

      减:营业外支出                                    7,719.26        5,893.3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8,275,722.69   25,547,329.10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138,670.40    3,362,214.9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6,137,052.29   22,185,114.20
 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
 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
 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32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
 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
 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6,137,052.29                22,185,114.2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017                       0.277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017                       0.2773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104,914,459.00                   89,312,423.89
 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2,256.50                   71,743.02



33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067,541.50     4,491,682.00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5,984,257.00    93,875,848.9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67,984,512.49    72,822,967.20
 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29,689,518.75    31,493,504.31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166,288.34    11,570,978.6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5,249,191.46    16,352,729.72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3,089,511.04   132,240,179.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105,254.04   -38,364,330.9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330.00         1,669.80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30.00         1,669.8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5,089,182.61     2,897,238.31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8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34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089,182.61                 2,897,238.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087,852.61                  -2,895,568.5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212,451,407.08                   10,208,615.44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2,451,407.08                   10,208,615.4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16,000,000.00                 9,000,000.00
 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34,734,809.89                 9,953,449.66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734,809.89                18,953,449.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716,597.19                   -8,744,834.2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9,523,490.54            -50,004,733.7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74,817,879.23                69,184,642.41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4,341,369.77                   19,179,908.70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91,195,186.18                75,903,606.80
 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256.50                   70,615.7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5,271,634.91                 9,367,606.43


35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6,469,077.59     85,341,829.0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56,896,171.52     65,132,533.94
 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25,302,870.06     28,106,108.86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608,281.79     10,368,982.6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3,691,724.39     14,528,973.41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5,499,047.76    118,136,598.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29,970.17   -32,794,769.8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630.00          1,269.80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0.00          1,269.8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4,191,903.00      2,662,276.77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92,285,178.6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20,000,000.00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6,477,081.64      2,662,276.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476,451.64    -2,661,006.9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212,451,407.08     10,208,615.44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2,451,407.08     10,208,6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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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16,000,000.00                               9,000,000.00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34,734,809.89                               9,953,449.66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734,809.89                              18,953,449.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716,597.19                               -8,744,834.2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210,175.38                              -44,200,611.0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52,114,650.65                              50,592,905.04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8,324,826.03                               6,392,294.02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文彪


                                                                        2017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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