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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盛赛车: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19-02-27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19-017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并委托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华澳臻智 74 号-力盛赛车第一期
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或“本计划”)对本次持股
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份,具体
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
划》及《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届满,在员工持股
计划存续期届满前 6 个月,将所持公司股票数量及后续安排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情况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2017 年 8 月 28 日至 2019 年 8 月 27 日。

    2、2017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全部股票的购买,累
计购入公司股票 938,8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约 1.49%,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
41.494 元/股。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 2017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7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任何股票。
    3、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0 股,员
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数量由 938,800 股调整为 1,877,600 股。

    4、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 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 1%的情形。

    5、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
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6、截至本公告日,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
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信托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
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卖出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
日前三十日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
计划之日起算。

    2、本计划设立后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
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及名单等事项,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 以上份额同意后,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在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内,子公司发生合并、分立和出售等情况,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做变更。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
定期满后,在信托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该信托计划可提前终止;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如未有效延期,则终止。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

    当本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本计划应在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
30 个交易日内完成清算。资产管理机构在扣除管理费及保管费等费用后,将员
工持股计划资产以货币资金形式划转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持有人代表
按持有人所持本计划的份额进行分配,控股股东夏青在同等条件下对于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有优先购买权。本计划存续期满后,若信托计划所持资产仍
包含标的股票的,由持有人代表与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确定处置办法。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