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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盛赛车: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3-29  

						保荐机构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
                                     被保荐公司简称:力盛赛车
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奚一宇                    联系电话:021-33389773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祥生                    联系电话:021-3338975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是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
                                                               决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
                                                               决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
                                                               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9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24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1、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
                                                   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
                                                             制退市实施办法
                                                 3、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
                                                                 指导意见
                                                  4、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5、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指引第 1 号——高比例送转股
                                                               份》的通知
                                                 6、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2018 年修订)
                                                 7、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
                                                 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
                                                                 年修订)
                                                 8、关于并购重组“小额快速”审核适用
                                                         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青、余朝旭关于股份限售、
                                                          是         不适用
 锁定期、减持价格、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2.上海赛赛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限售、锁定期、减持
                                                          是         不适用
 价格、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3.公司股东夏峰、夏雪蒙、林朝阳关于股份限售、锁定
                                                          是         不适用
 期、减持价格、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4.公司股东曹传德、苏维锋、龚磊、张善夫、叶杨军、
 徐津、蒋朗宇、梁伟岭、武舸、张国江、潘冬云、陈旦、
                                                          是         不适用
 吴东芳、陈建荣、黄炜关于股份限售、锁定期、减持价
 格、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5. 上海普赛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夏青、余朝旭夫妇及其他董事、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7.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夏青、余朝旭夫妇及董事、监
                                                          是         不适用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8. 公司实际控制人夏青、余朝旭夫妇关于规范关联交易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9.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是         不适用
 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0、实际控制人夏青、余朝旭夫妇与其他持有 5%以上股
 份的自然人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关于避免        是         不适用
 同业竞争的承诺

 11.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
                                     为力盛赛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
                                     目的保荐机构,原委派周学群先生和刘
                                     祥生先生作为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
                                     人,持续督导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2018 年周学群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持续督
                                     导义务至 2018 年 8 月 21 日止。为保证
                                     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保荐机构委派
                                     奚一宇先生为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
                                     表人,自 2018 年 8 月 21 日起承续上任
                                     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不适用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力盛赛车
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