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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盛赛车: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公告2019-06-26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19-051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展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和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
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华
澳臻智 74 号-力盛赛车第一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
划”或“本计划”)对本次持股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
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17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全部股票的购买,累
计购入公司股票 938,8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约 1.49%,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
41.494 元/股。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 2017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7 日。

    3、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以当时公司总股本
63,1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0 股,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数量由 938,800 股调整为 1,877,600 股。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任何股票。仍持有公
司股票 1,877,600 股,持股比例约为 1.49%;也未存在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
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
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即为 2017 年 8 月 28 日至 2019
年 8 月 27 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持有人所持 1/2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到期,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
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持有人会议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展期至 2020 年
8 月 27 日,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
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至 2020 年 8 月 27 日。在存续期内,
如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
止。如延长期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延长期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
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
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 年至 2020 年 8
月 27 日。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