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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帅尔: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17-11-29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7-059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浙 01 执 461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韩国CERASEAL有限

公司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2月1日作出

(2015)浙杭商外初字第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CERASEAL有限公

司向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返还货款1,072,500美元并赔偿利息31,504美

元,合计1,104,004美元。二、CERASEAL有限公司自行运回《买卖合同(2012112701)》

项下的设备。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通过公告方式送达相关法院判决书,CERASEAL公司在

法定三十日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请求,因此法院判决已于2016年3月2日依法生效。

上述法院判决依法生效后,CERASEAL公司仍未依法履行生效司法判决,未向公司

返还货款、赔偿利息并自行运回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司依法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执行上述生效民事判决,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财产即《买卖合同

(2012112701)》项下的设备启动司法拍卖、变卖等执行程序,以实现公司作为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本次诉讼属涉外诉讼,涉案时间长,且无法联系到韩国CERASEAL有限公

司,短期内无法正常执行程序,故公司已于2017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中止执行民事判决的议案》,向杭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申请中止执行民事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中止执行申请书,请求撤回执行申请。据此,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终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浙 01 执 461 号案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不存在重大影

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执行裁定书》(2016)浙 01 执 461 号之一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