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帅尔: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17-11-29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7-059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浙 01 执 461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韩国CERASEAL有限
公司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2月1日作出
(2015)浙杭商外初字第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CERASEAL有限公
司向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返还货款1,072,500美元并赔偿利息31,504美
元,合计1,104,004美元。二、CERASEAL有限公司自行运回《买卖合同(2012112701)》
项下的设备。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通过公告方式送达相关法院判决书,CERASEAL公司在
法定三十日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请求,因此法院判决已于2016年3月2日依法生效。
上述法院判决依法生效后,CERASEAL公司仍未依法履行生效司法判决,未向公司
返还货款、赔偿利息并自行运回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司依法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执行上述生效民事判决,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财产即《买卖合同
(2012112701)》项下的设备启动司法拍卖、变卖等执行程序,以实现公司作为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本次诉讼属涉外诉讼,涉案时间长,且无法联系到韩国CERASEAL有限公
司,短期内无法正常执行程序,故公司已于2017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中止执行民事判决的议案》,向杭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申请中止执行民事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中止执行申请书,请求撤回执行申请。据此,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终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浙 01 执 461 号案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不存在重大影
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执行裁定书》(2016)浙 01 执 461 号之一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