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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帅尔: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朱炜)2019-04-26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及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

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的工作

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

人亲自出席了 6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

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

用,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

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 2018 年生产经

营中的重大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1    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
                                        2018 年 3 月 25 日   同意
     前认可意见
2    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
                                        2018 年 3 月 28 日   同意
     立意见
3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
     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2018 年 3 月 28 日   同意
     立意见
4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2018 年 3 月 28 日   同意
     的独立意见
5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2018 年 3 月 28 日   同意
     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2018 年 3 月 28 日   同意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7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
                                        2018 年 3 月 28 日   同意
     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8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3 月 28 日   同意
9    关于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关联方资
     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8 年 8 月 2 日    同意
     和独立意见
10   关于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2018 年 8 月 2 日    同意
     意见
11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2018 年 8 月 2 日    同意
     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2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2018 年 8 月 2 日    同意
     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13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     2018 年 8 月 2 日    同意
     意见
14   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018 年 8 月 23 日   同意
       计划授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15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2018 年 8 月 23 日    同意
       票的独立意见
 16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2018 年 8 月 23 日    同意
       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7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2018 年 10 月 23 日   同意
       独立意见
 18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0 月 23 日   同意
 19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
                                         2018 年 12 月 20 日   同意
       认可和独立意见
 20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
       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
                                         2018 年 12 月 20 日   同意
       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和财务状况,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媒体有关公司的

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为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报告

期内重点关注了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及内控体系的运行情况,与管理层保持经常

性联系,在法律方面提供了有效的专业咨询服务。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在 2018 年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

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

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公司治理情况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

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3、自身学习情况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

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并于 12 月份参

加了深交所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班,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2019 年工作计划

    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

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

长,为公司规范运作、持续稳定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独立董事:朱炜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