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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实丰文化: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新增购买理财产品渠道的核查意见2018-10-3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购买理财产品渠道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实丰文化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上市公司”或“实丰文化”)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
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实丰文化新增购买理财产品渠道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4 号)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224
号)同意,实丰文化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00 万股已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 22,34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 2,142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198 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4 月 6 日对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 G16043480070 号《验资报告》。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5,740.89 万元,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14,457.11 万元,累计产生利息收入为 818.03 万元,期末
余额为 15,275.14 万元。

    三、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上市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可在上述额度
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为自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现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为 8,1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累计取得理财收益(含税)4,411,462.73 元,未
到期 8,100 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券商理财产品。

    1、所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等。投资的理财产品必须符合:(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
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额度有效期:上述投资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3、购买额度: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券商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 1.6 亿
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1、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
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
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上市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券商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

       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新增购买理财产品渠道议案》,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实丰文化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券商理财产品事项相
关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后认为:实丰文化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券商理财产品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
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实丰文化使用不超过 1.6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券
商理财产品。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新增购买理财产品渠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媛媛             孙登成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