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飞凯达: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9-12
证券代码:002863 证券简称: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2017-043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情况
2017 年 8 月 22 日,《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7 年 9 月 11(星期
一)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7 年 9 月 10 日(星期日)下午 3:00
至 2017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3:00 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工业园区仙华南街 800 号会议室
(三)现场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葛炳灶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为 112,217,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66%。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为 112,216,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66%。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1,00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0.0005%。
(四)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5%。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
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2,21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反对 1,000 股,弃权 0 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2,21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反对 1,000 股,弃权 0 股。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卢胜强、张俊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