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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今飞凯达: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3-20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出的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该方案是在肯定公司 2017
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
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有利于培养投
资者长期支持与投资公司的信心。因此,我们同意本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各项
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拟与金华市正元商贸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四、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68,100 万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
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
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补选何东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程序和审核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何东挺先生
具备董事任职资格,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素质。未发现其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因
此,同意补选何东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
有效,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公司董事会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
     七、关于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2017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公司无逾期担保,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发生。我们认为:公司严
格执行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能够严格
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风险。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九、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董签字:




                 童水光             刘玉龙              杨庆华




                                                   2018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