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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今飞凯达: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童水光)2019-04-23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童水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8 年度严格按《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本人 2018 年任职期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本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
                        参加董事会情况
                                                                      况

 本年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列席股东大会次
   事会次数         数         出席次数       数         数           数

      13            2            11           0          0            4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运作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产生的决议合法有效,本着审慎的态度,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
权意见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18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运作规范,各项会议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根据董事
会会议召开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19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3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聘任何东挺为公司
总经理、聘任叶龙勤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 3 月 19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8 年 4 月 10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
副董事长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8 年 5 月 12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计提坏
账准备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8 年 8 月 6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管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8 年 8 月 21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2018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对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8、2018 年 10 月 29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8 年 11 月 28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开展衍
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18 年 12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在 2018 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做的工作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召开相关工作和会议,并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
职责。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本人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各项职责,运作规范。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切实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各项职责,运作规范。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情况、对
外投资、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并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管理、
流程控制等动态掌握,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媒体有关报道,全面
掌握公司的运行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2018 年度,本人对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运用专业
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对涉及公司利润分配、重大交易等重大事
项发表专业意见。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

    2018 年度,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2019 年工作计划

    2019 年,本人将进一步提升履职所应具备的专业素养,忠实勤勉、独立公
正的原则,继续保持并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认真有效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可行建议,并提供董事会
决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联系方式:

    童水光:cetongsg@zju.edu.cn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 2018 年的
工作中给予了极大的协助和配合。
独立董事: 童水光
 2019 年 4 月 22 日
(以下无正文,为《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童水光)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