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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盘龙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9-07-26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9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减持计划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苏州永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天枢钟

山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春秋晋文九鼎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嘉兴春秋齐桓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嘉兴春秋

楚庄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苏州永乐九鼎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永乐九鼎”)、苏州天枢钟山九鼎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枢钟山九鼎”)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
春秋晋文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春秋晋文九鼎”)、嘉兴
春秋齐桓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春秋齐桓九鼎”)、嘉兴
春秋楚庄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春秋楚庄九鼎”)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19,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2.50%),拟通过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600,1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3%)。
       根据上述减持计划,截至 2019 年 7 月 24 日,上述减持股份计划期
限已届满。近日公司收到苏州永乐九鼎、天枢钟山九鼎、春秋晋文九鼎、
春秋齐桓九鼎、春秋楚庄九鼎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

  1     苏州永乐九鼎    集中竞价   2019/4/25-2019/7/24      29.79        288,900      0.33

  2     天枢钟山九鼎    集中竞价   2019/4/25-2019/7/24      28.40        231,100      0.27

  3     春秋晋文九鼎    集中竞价   2019/4/25-2019/7/24      31.31        132,900      0.15

  4     春秋齐桓九鼎    集中竞价   2019/4/25-2019/7/24      30.86        121,300      0.14

  5     春秋楚庄九鼎    集中竞价   2019/4/25-2019/7/24      30.43         92,500      0.11

              合   计                       --                --         866,700      1.00

注: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1    苏州永乐九鼎    无限售条件股份     6,500,000       7.50       6,211,100      7.17


   2    天枢钟山九鼎    无限售条件股份     5,200,000       6.00       4,968,900      5.73


   3    春秋晋文九鼎    无限售条件股份     2,990,000       3.45       2,857,100      3.30

   4    春秋齐桓九鼎    无限售条件股份     2,730,000       3.15       2,608,700      3.01

   5    春秋楚庄九鼎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80,000       2.40       1,987,500      2.29


         合   计             --           19,500,000       22.5       18,633,300    21.50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
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的股东非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次减持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未来股份减持计划
       近日公司收到苏州永乐九鼎、天枢钟山九鼎、春秋晋文九鼎、春秋齐
桓九鼎、春秋楚庄九鼎发来的《关于减持所持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减持计划》,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633,3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21.50%),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200,2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6%)。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苏州永乐九鼎                 6,211,100                    7.17

   2          天枢钟山九鼎                 4,968,900                    5.73

   3          春秋晋文九鼎                 2,857,100                    3.30

   4          春秋齐桓九鼎                 2,608,700                    3.01

   5          春秋楚庄九鼎                 1,987,500                    2.29

             合   计                      18,633,300                   21.50
       (二)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原因:基金出资人资金需求;
       2、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拟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1        苏州永乐九鼎                   1,733,400                      2.00%

 2        天枢钟山九鼎                   1,386,600                      1.60%

 3        春秋晋文九鼎                     797,400                      0.92%

 4        春秋齐桓九鼎                     727,800                      0.84%

 5        春秋楚庄九鼎                     555,000                      0.64%

          合 计                          5,200,200                      6.00%


       其中,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共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共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2%;
       4、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
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2019 年 8 月
16 日至 2020 月 2 月 12 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同时根
据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苏州永乐九鼎、天枢
钟山九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每
股净资产(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若公司股票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金额将进行
相应调整);

    7、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则上
述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二)股东承诺的履行情况
    1、公司持股 5%以上的苏州永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
天枢钟山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本有限合伙企业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若公
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
资产金额将进行相应调整);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
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
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有限
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2、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
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
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
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三)本次拟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苏州永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天枢钟山九鼎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嘉兴春秋晋文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嘉兴春秋齐桓九鼎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嘉兴春秋楚庄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出
具的《关于减持所持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实施
完毕的告知函》、《关于减持所持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减持
计划》。


    特此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