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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盘龙药业: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9-09-11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经核查谢晓林先生、张志红先生、吴杰先生、张德柱先生、祝凤鸣先
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谢晓林先生、张志红先生、吴杰先生、
张德柱先生、祝凤鸣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及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
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形。
    2、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谢晓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志红先生、张德柱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吴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祝凤
鸣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独立董事:李俊德、任海云、焦磊鹏


                                             2019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