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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钧达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5-14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6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8 日以
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监事共 5 人,参
加本次会议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相关事项的

议案》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

    1、鉴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确定的原激励对象王德斌因个人原因辞职,因此不再符合参与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要求。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激
励对象人数由 9 名变更为 8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88 万股变更为 168 万
股。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2、鉴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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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
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本次授予期间,
公司已实施完毕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
应调整为 10.78 元/股。

   以上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海

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

      1、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2、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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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日核实后,监事会认为,本
  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8年5月14日不存在下列任一期间: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确定以 2018 年 5 月 14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 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78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
                                    3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苏州新中达汽车
饰件有限公司、佛山市华盛洋模具塑料制造有限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
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
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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