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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钧达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7-27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0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钧达股份”)于 2019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 年 7 月 25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7 月 10 日、2019 年 7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2019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

    鉴于激励对象莫红远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其持有的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8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121,680,830 股变更为 121,400,830 股。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已处于转股期内,上述变动前的公司股本结构数据为截至 2019 年 7
月 8 日的数据,具体以公司回购注销完成时的股本结构数据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
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2019 年 7 月 27 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
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9 年 7 月 27 日至 2019 年 9 月 9 日,每日 8:30—11:30、

13:30—16: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海口市南海大道 168 号海口保税区内海
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彩芳   邮政编码:570216 联系电话:0898-66802555

    传真号码:0898-66812616    电子邮箱:zhengquan@drinda.com.cn

    3、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

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
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2)以传
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