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钧达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9-09-18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2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钧达股份”)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投资,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
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增资情况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3 号文)的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4 月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05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27,1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81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22,33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17)证验字第 0201001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
行费用后净额为人民币 22,336 万元。其中,将 8,736 万元用于佛山华盛洋年产

25 万套汽车塑料内外饰件生产项目建设;将 10,600 万元用于郑州钧达年产 30
万套汽车内外饰件生产项目建设;将 3,000 万元用于苏州新中达研发中心项目建
设。

       本次拟向郑州钧达增资 6,000 万元。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前期对郑州钧达
投入的募集资金所形成的往来债权。增资完成后,郑州钧达注册资本将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7,000 万元。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698189314

    成立日期:2011 年 0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四路南、东四环辅道西

    法定代表人:徐晓平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研发及销售汽车内饰件;注塑涂装、模具、检具、五金、
注塑原料、化工原材料(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

术进出口业务(上述范围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郑州钧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71,712,067.26 元,净资产为 5,644,297.82 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为 447,960.00
元,净利润为-1,232,233.89 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

该公司总资产为 87,261,680.12 元,净资产为 5,632,677.73 元,2019 年半年度
营业收入为 3,576,078.00 元,净利润为-11,620.09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郑州钧达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顺利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
生积极影响。

    四、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
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以前期投入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形成的

6,000 万元的往来债权向郑州钧达进行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向郑州钧达进行增资,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持一致,是基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顺利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以前期投入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形成的 6,000 万元的往
来债权向全资子公司郑州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稳
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增强经营能力,符合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郑州钧达进行增资。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所形成的往来债权对郑州钧达进行增资,符合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进程。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
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郑州钧达进行增
资。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同意钧达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