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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钧达股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友隽)2020-03-26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杨友隽作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预算委员会的委员,在 2019 年度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本人 2019 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亲自出席董事会 12 次,出席股东大会 3 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
况。本人在参加会议前,均认真阅读、详细研究和调查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对各项议案均负责的发表意
见,并就各项议案认真审议表决。

    2019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况,并能按时参加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预算委员
会,勤勉履职。在董事会的决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

    2019 年 1 月 17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4 月 15 日,将《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预计公司 2019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2019 年 4 月 25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2018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4 月 29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5 月 14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
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5 月 27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原董事长
王松林先生辞职原因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增补董事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6 月 13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

经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7 月 9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8 月 26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9 年半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

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9 月 3 日,对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9 月 16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12 月 23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预算委员会的
委员,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充分行
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与相关部门不定期进行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公司
发展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2019 年度,本人对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运用专业
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对涉及公司利润分配、关联交易、重大交
易等重大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
    2019 年度,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它时间,多次
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调研、考察,现场工作时间累积在十天以上。此外,本人还
利用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及
时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切实维护中

小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保护等相
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

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
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
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2019 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9 年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9 年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
变化。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尽职尽责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在新的一年里,
本人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友隽
                                        电子邮箱:yyj@xzdcpa.com
                                            2020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