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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钧达股份: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0-03-2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0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钧达股份预计 2020 年度日常
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 2020 年度拟与关联方开封河西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
河西”)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2019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封河西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843.32
万元。

    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与关联方开封河西 2020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在审

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徐晓平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
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
以往的实际情况,对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0 年度预计    截止披露日     2019 年实
                关联人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交易金额       已发生金额     际发生额
向关联方                                市场价原
            开封河西        汽车饰件                       5,000.00       128.58       1,843.32
销售商品                                  则
                         合计                              5,000.00       128.58       1,843.32


    (三)上一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     关联                  预计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与
关联交                      实际发                                                 披露日期及
           联     交易                              占同类业务   预计金额差异
易类别                      生金额      金额                                          索引
           人     内容                              比例(%)        (%)

                                                                                   详见 2019 年
                                                                                   4 月 27 日在
                                                                               巨潮资讯网
           开
向关联                                                                         披露的《关于
           封     汽车
方销售                      1,843.32 3,000.00            2.23%         -38.56% 预计 2019 年
           河     饰件
商品                                                                           度日常经营
           西
                                                                                   性关联交易
                                                                                     的公告》
                                                                                   (2019-012)

         合计               1,843.32 3,000.00

                           2019 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
                           预计总金额。主要原因为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公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
                           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但受行业波动影响,较难实现准确预计;而
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
的说明(如适用)
                           异。以上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
                           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
异的说明(如适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开封河西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徐晓平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970 万美元

    设立时间:2012 年 2 月 28 日

    注册地:开封市开发区汉兴路以南、六大街以东

    经营范围:汽车内外饰件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本公司产品;进出口及
其他相关配套业务。

    财务情况: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1,306.23 万元,净

资产为 9,452.47 万元;2019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1,024.04 万元,净利润为 11.84 万
元。

    (二)关联关系

    开封河西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徐晓平担任开封河西董事长,

因此,开封河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对关联法人的
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开封河西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
营的公司,资信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双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定价;

    2、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结算方式:双方按公司与其他独立第三方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4、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本次交易尚未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待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根据实际销售需要签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3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
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定价合理,没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
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公司主要

业务的独立性,同时,该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
行,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根据 2020 年度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对当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估,
所预计的关联交易均是因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产生的正常业务往来而
发生,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增加业务收入。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客观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的问题。
因此,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

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
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情况。

    公司根据 2020 年度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对当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估,
所预计的关联交易均是因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产生的正常业务往来而
发生,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增加业务收入,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客观公允,没有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的问题。本次
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4
    1、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
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已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3、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情况无异议。

    4、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




                                    5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

有限公司预计 2020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强                         黄钦亮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