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艺科技: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22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3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本次权益分派的具体方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
244,165,3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元人民币(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1,974,885.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2019年1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年1
月29日,公司完成了3,61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登记完成后公司的总
股本由244,165,390股增至247,775,390股。
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
原则,公司按照最新股本计算的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7,775,3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86887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9819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3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77377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8689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5
月 2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首发前限售
股。
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授予且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得的现金红利由公司
暂时留存,在该部分股份解锁后直接发放给激励对象,若该部分股份不能解锁,
则公司不再发放此部分现金红利,由公司收回。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5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5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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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 33 号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许小丽
咨询电话:0514-84606288
传真电话:0514-8508612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