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伟隆股份: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9-04-25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
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隆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伟隆股份董事会出具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伟隆流体设
备有限公司、莱州伟隆阀门有限公司、伟隆阀门有限公司(英国)、伟隆阀门有
限公司(美国)、青岛伟隆五金机械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
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

                                    1
采购和销售、战略发展、组织构架、企业文化、人力资源、投资和筹资、预算、
成本费用、采购和销售、对子公司的控制、信息系统一般控制、关联交易、资产、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信息、法律、内部监督;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
包括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采购的原材料价格和质量波动风险、销售的市场竞争
风险、国际贸易政策环境风险、汇率变化风险、市场需求变化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
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对于财报相关的内控缺陷,通过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潜在错报或披露事项错
报程度进行判定, 以本年度税前利润5%为作为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潜在错报金
额<税前利润的2.5%确定为一般缺陷;税前利润的2.5% ≤潜在错报金额<税前
利润的5%确定为重要缺陷;潜在错报金额≧税前利润的5% 确定为重大缺陷。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税前利润的 2.5% ≤
                     潜在错报金额<税前                        潜在错报金额≧税前
定量标准(影响程度)                      潜在错报金额<税前
                     利润的 2.5%                               利润的 5%
                                          利润的 5%
       关系                  或                   且                   且
                     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   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   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
定性标准(可能性)
                     潜在错报可能性极小   潜在错报可能性不大   潜在错报可能性极大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以假设不采取任何措施该缺陷导致潜在财务错报大小作为判断标准。不采取
任何行动导致潜在错报可能性极小确定为一般缺陷;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潜在错
报可能性不大确定为重要缺陷;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潜在错报可能性极大确定为
重大缺陷。当存在以下迹象时,增加了重大缺陷的可能性,因此会特别关注以下
情况: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当期

                                     2
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在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本年度税前利润5%为作为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对于非财报相关的内控缺
陷,通过对本年公司资产、收入、利润等经济损失程度,或偏离(消极偏离,即
未能实现)经营目标的程度进行判定。经济损失<税前利润的2.5%确定为一般缺
陷;税前利润的2.5% ≤经济损失<税前利润的5%确定为重要缺陷;经济损失≧
税前利润的5% 确定为重大缺陷。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税前利润的 2.5% ≤
                     经济损失<税前利润                            经济损失≧税前利润
定量标准(影响程度)                        经济损失<税前利润
                     的 2.5%                                       的 5%
                                            的 5%
       关系                  或                     且                     且
                     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   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   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
定性标准(可能性)   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     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     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
                             极小                   不大                   极大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以假设不采取任何措施该缺陷导致经济损失可能性大小作为判断标准。不采
取任何行动导致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极小确定为一般缺陷;
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不大确定为重要
缺陷;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极大确定
为重大缺陷。当存在以下迹象时,增加了重大缺陷的可能性,因此会特别关注以
下情况: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何舞弊且反舞弊政策程序不健全;关联交易控制程序不当;重大投
融资等非常规事项控制缺失;某个业务领域频繁地发生相似的重大诉讼案件;弄
虚作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3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
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事项。
    四、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伟隆股份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会议材料,查阅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相关原始凭证,访
谈公司相关人员,审查公司内部管理信息系统审批流程、公章使用情况,查阅大
额往来款项,了解公司基本运营情况,查看生产经营现场等措施,对伟隆股份内
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审慎的核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
部控制;公司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重大方面客观反映了其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刘   亮                           任   滨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