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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隆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9-05-16  

						 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7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 根据相关规定,议案 6、9 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3:3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4 日 15:00,

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地址:山东

青岛高新区宝源路北首)。



                                     1
(5)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范庆伟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87,075,31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4.58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87,012,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4.53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3,3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

4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75,3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32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12,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267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3,3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

4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和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表决结果:同意 87,075,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75,3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0%。

2、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075,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75,3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075,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75,3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0%。

4、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075,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3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75,3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0%。

5、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075,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75,3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0%。

6、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075,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75,3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075,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4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75,3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075,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75,3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0%。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075,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75,3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5
   表决结果:同意 87,075,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75,3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0%。

11、审议通过《关于拟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075,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75,3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0%。

12、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075,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75,2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734%;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0%。

13、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关联股东范庆伟先生、范玉隆先生、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6
   表决结果:同意 375,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75,3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0%。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075,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75,3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樊培银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宣读了述职报告。樊培银先生、

宋银立先生和丁乃秀女士的 2018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7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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