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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隆股份:201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9-05-27  

						证券代码: 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 2019-038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在《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19-037)。

         1、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
  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6,742,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000000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
  红利 23,348,40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和发放范围

         (1)发放年度:2018 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 2019 年 5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6,74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
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6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5 月 31 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
 于 2019 年 6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制性股票的现金红利先由公司统一留存,待解锁后再行发放;若
该部分股份不能解锁,则公司不再发放此部分现金红利,由公司收
回)。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序号             证券号码                    证券账号名称

   1            02*****904                        范庆伟

   2            08*****100               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            02*****355                        范玉隆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18 年 5 月 22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5 月 3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委托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
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 刘克平、赵翔

    咨询电话: 0532-87905016-328

    传真电话: 0532-87905015

    电子邮箱: Liu.k.p@weflovalve .com

    咨询地址:青岛高新区宝源路北首伟隆股份

七、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
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