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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圣制药: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天圣制药          公告编号:2019-018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天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周五)停牌一天,自 2019 年 4 月 29 日(周一)开市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4 月 29 日(周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
处理,股票简称由“天圣制药”变更为“*ST 天圣”。
    3、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代码不变,仍为 002872。
    4、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因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A 股
    2、股票简称由“天圣制药”变更为“*ST 天圣”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代码不变,仍为 002872
    4、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19 年 4 月 29 日
    6、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 2018 年财务报告被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四)

                                     1
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
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规定,
股票将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1、董事会意见

    针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
涉及事项,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以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力争尽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2、主要措施

    (1)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强化内部
控制监督和检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

    (2)截至审计报告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
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尚无明确的司法结论,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相
关事件的调查进度,司法最终结论公布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尽快
消除上述事件对公司的影响。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若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报
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自 2019 年年
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交易所将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
票上市的决定,公司届时将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及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暂时
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联系电话:023-62910742
    2、传真号码:020-62980181
    3、电子邮箱:zqb@tszy.com.cn
    4、联系地址:重庆市朝阳工业园区(垫江桂溪)
    5、邮编:408300
                                   2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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