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圣: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5-07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 天圣 公告编号:2019-027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规定,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圣制药”)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现
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620 号),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3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37
元,共计募集资金 118,561.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681.93 万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107,879.07 万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
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17)
41 号)。
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备案机关及备案文号 环评部门及批文文号
口服固体制剂 垫江县环境保护局
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 GMP 技术改造 57,279.70 渝(垫)环准(2015)027
2015-500231-27-03-000234
项目 号
非 PVC 软袋大
垫江县环境保护局
容量注射剂 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 19,863.00 渝(垫)环准(2015)028
GMP 技术改造 2015-500231-27-03-000235
号
项目
重庆市渝北区环境保护
天圣(重庆)现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 局
3 代医药物流总 20,909.87
员会 315112F58410050060 渝(北)环准(2015)81
部基地
号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
垫江县环境保护局
药物研发中心 会
4 9,826.50 渝(垫)环准(2015)029
建设项目 2015-500231-73-03-0002
号
72
合计 107,879.07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07,879.07
减:1、以前年度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支出 33,036.26
1-1、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实际支出 29,545.75
1-2、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支出 3,490.50
其中:口服固体制剂GMP技术改造项目 4,291.53
非PVC软袋大容量注射剂GMP技术改造项目 -4,783.90
天圣(重庆)现代医药物流总部基地 3,948.22
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4.65
2、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24,470.93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4、闲置募集资金认购理财产品 --
2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603.97
募集资金余额 20,975.85
三、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19 年 5 月 5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 亿元全部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归还情况及时通
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使用期限届满前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
率估算,预计可节省利息支出约 1,305 万元。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1、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3、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
个月不存在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
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本次天圣制药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内部决策程序。
天圣制药计划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天圣制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
4
不超过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届满前,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
展超出预期,天圣制药须及时将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
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6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