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圣: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9-05-07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现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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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何凤慈 邓瑞平 季绍良 杜 勇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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