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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圣: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19-06-05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 天圣          公告编号:2019-040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圣制药”)2018
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4 月 29 日(周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天圣
制药”变更为“*ST 天圣”。
    本次因控股股东涉嫌侵占公司资金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触发其他风险警
示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天圣”,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2872”,
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及相关影响

    1、主要原因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公司及相关人员起诉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7)。依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出具的起诉书,公司
控股股东刘群、原总经理李洪涉嫌职务侵占罪及挪用资金罪,相关情况如下:
    (1)涉嫌职务侵占罪
    2016 年 5 月至 2018 年 3 月,刘群利用担任天圣制药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
采用虚增工程款方式侵占公司资金人民币 7,658 万元、采用虚增费用方式侵占公
司资金人民币 1,089.495 万元、采用虚构技术转让费方式侵占公司资金人民币 435
万元,将上述资金共计人民币 9,182.495 万元非法占为己有。李洪利用担任天圣
制药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帮助刘群非法占有天圣制药资金人民币 43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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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涉嫌挪用资金罪
    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2 月期间,刘群利用担任天圣制药董事长职务上的便
利,通过缴纳工程保证金的方式挪用公司资金人民币 200 万元,通过虚增工程款
的方式挪用资金人民币 3,025 万元,通过支付往来款的名义挪用公司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挪用公司资金共计人民币 3,325 万元;李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伙同刘群挪用公司资金人民币 26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 条(四)“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
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
风险警示。
    《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2 条规定:“本规则第 13.3.1 条所述“向控股股东
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是指上市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
一个月内解决的:
    (一)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的余额在一千万元以上,
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
    (二)上市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在五千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0%以上。”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刘群涉嫌侵占公司资金的行为,尚未开庭审理,刘群占
用公司资金的具体金额尚未最终确定。根据起诉书记载,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金
的金额已超过《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2 条(一)规定的额度。

    近日,公司已联系刘群及李洪的家属,刘群、李洪已表达积极返还资金意愿,
但由于刘群和李洪的部分涉案财物已扣押、冻结、查封,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将
占用公司的资金归还。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 条、第 13.3.2 条的规定,
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相关影响

    据起诉书记载,案发后刘群和李洪的部分涉案财物已扣押、冻结、查封。近


                                     2
日公司已联系刘群及李洪的家属,刘群、李洪已表达积极返还资金意愿,但由于
刘群和李洪的部分涉案财物已扣押、冻结、查封,刘群和李洪预计无法在一个月
内将占用公司的资金归还,公司将督促刘群、李洪尽快返还占用资金,最大限度
挽回公司损失,保障公司权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必要时,公司将通过司
法途径,实现上述目的。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力争尽快解
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近日,公司已联系刘群及李洪的家属,刘群、李洪已表达积极返还资
金意愿,但由于刘群和李洪的部分涉案财物已扣押、冻结、查封,刘群和李洪预
计无法在一个月内将占用公司的资金归还,公司将督促刘群、李洪尽快返还占用
资金,最大限度挽回公司损失,保障公司权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必要时,
公司将通过司法途径,实现上述目的。

    (2)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大业务人员对相关
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规范意识,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
公司正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加以改
进,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强化内部审计力度,加强对各业务部门业务开展情
况的审计,梳理内控流程,查找流程风险点,评估和分析风险强度,杜绝资金占
用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对公司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并将按照法律、
法规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公司将以敦促控股股东尽快归还资金等方式消除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争取尽早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 条及 13.3.2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
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现向投资者做如下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2、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872”;
    3、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不变,仍为“*ST 天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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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 5%。

    四、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联系电话:023-62910742
    2、传真号码:020-62980181
    3、电子邮箱:zqb@tszy.com.cn
    4、联系地址:重庆市朝阳工业园区(垫江桂溪)
    5、邮编:408300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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