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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药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2-19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0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于2019年1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2 月 18 日下午 15: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2月17日-2019年2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
月17日下午15:00至2019年2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 562 号 22 楼(近龙华中路,绿
地缤纷城)。
    4、大会召集人: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大伦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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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8,922,62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0.319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8,922,62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0.319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000%。
    4、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2,151,83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83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
股份2,151,83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3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
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以下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922,6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2,151,8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2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张杰军律师、谷亚韬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关于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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