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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29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贵阳新天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
关材料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基础上,,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且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交易定价
公平、公开、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19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
价原则,符合有关规定,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董大伦先生、王金华先生、王文意先
生应予以回避。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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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俞建春                     钟承江                   罗建光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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