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安奈儿:201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9-05-22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9-032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下简称“分配方案”)已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1.6 元现金(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5 月 1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
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1,861,73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1.6 元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4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2019年5月3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19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2*****571                            曹璋

 2              02*****221                           王建青

 3              00*****954                           徐文利

 4              08*****112               株洲市安华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19 年 5 月 20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首发前限售股股东曹璋、王建青、徐文利及株洲市安华达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承诺:“若本人/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公司拟减
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
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将作相应调整。

    2、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为 12.7615 元/股。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将调整为 12.6015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 3 栋
A 座 15 楼

    咨询联系人:蒋春、陈盈盈

    咨询电话:0755-22914860

    传真电话:0755-28896696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