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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能自控: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期2019年培训情况报告2020-01-07  

						                                                             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19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自控”、“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智能自控的实际情况,认真

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智能自控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
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19 年 12 月 26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完成了对智能自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
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19 年 12 月 26 日,培训小组通过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内容,从公司治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
为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等几个方面,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
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
在公司日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智能自控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
                                                                     培训情况报告


工作。培训人员为唐澍(持续督导专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
人员如下:
 姓名                    现任职务                          任期
沈剑标      董事长、总经理                2018 年 6 月 15 日至 2021 年 6 月 14 日
沈剑飞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8 年 6 月 15 日至 2021 年 6 月 14 日
吴     畏   董事、销售市场运营中心总监    2018 年 6 月 15 日至 2021 年 6 月 14 日
陈     彦   董事、产品技术运营中心总监    2018 年 6 月 15 日至 2021 年 6 月 14 日
翟胜宝      独立董事                      2018 年 6 月 15 日至 2021 年 6 月 14 日
叶向东      独立董事                      2018 年 6 月 15 日至 2021 年 6 月 14 日
陈湘鹏      独立董事                      2018 年 6 月 15 日至 2021 年 6 月 14 日
孙明东      监事会主席                    2018 年 6 月 15 日至 2021 年 6 月 14 日
徐新梅      监事、审计专员                2019 年 8 月 12 日至 2021 年 6 月 14 日
季澄        职工监事、审计专员            2019 年 7 月 24 日至 2021 年 6 月 14 日
仲佩亚      副总经理                      2018 年 6 月 15 日至 2021 年 6 月 14 日
杜学军      副总经理                      2018 年 6 月 15 日至 2021 年 6 月 14 日
杨子静      财务总监                      2018 年 6 月 15 日至 2021 年 6 月 14 日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智能自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

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
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
智能自控的规范运作水平。
                                                               培训情况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持续督导期 2019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唐逸凡               鹿美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