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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隆雅图: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7-09-27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证券代码:002878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
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骨干的积极性,使
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
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
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
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四、 考核机构
    (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
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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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 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 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7-2020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限制    以 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性股票的第一
                 基数,2017 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20%;
 个解锁期
 首次授予限制    以 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性股票的第二
                 基数,2018 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30%;
 个解锁期
 首次授予限制    以 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性股票的第三
                 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40%。
 个解锁期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限制性股
               以 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票的第一个解
               基数,2018 年净利润增长 30%;
 除限售期
 预留限制性股
               以 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票的第二个解
               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 40%;
 除限售期
 预留限制性股
               以 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
 票的第三个解
               利润增长 50%。
 除限售期
   上述“净利润”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计算依据。
    公司在上一年度考核中完成业绩承诺,则所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解除限售;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
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也不
再递延至下一年,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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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具
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评结果
                     S≥90    90>S≥80        80>S≥70          S<70
    (S)


  标准系数             1           0.9            0.8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
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除限售当期限制性股票,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比例,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的额度分批次解除限售;
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六、 考核期间与次数
    1、   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
    2、   考核次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17-2020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
    七、 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 考核结果管理
    (一) 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
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 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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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附则
    (一)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
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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