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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隆雅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8-27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
规章制度,作为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
金使用、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审核。


    经核查,我们认为: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半年
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除外)。因此,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任
何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的可能,也不存在“证监发字[2003]56 号”、“证监发[2005]120 号”
文、《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具体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
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刘红路                金永生                  宋昭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