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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隆雅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2019-10-30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作为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
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放弃谦玛网络股权优先受让权,不会导致谦玛网络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
造成影响,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放
弃本次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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