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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缆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17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1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
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的会计处
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9 日、5 月 16 日发布修订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
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
他相关文件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
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
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
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
9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
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
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