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卫光生物: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17-12-0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卫光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鹏                     联系电话:0755-22628019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茵                     联系电话:0755-2262548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周鹏、李茵、丁思慧、王卓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7 年 6 月 16 日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17 年 11 月 14 日至 11 月 17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实地察看公司的主要经营场所;查阅公司章程、主要治理制度、三
会记录等资料;对上市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是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是
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是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不适用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的报告等资料。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是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是
审计部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    是
司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    是
市公司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是
(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否
况进行一次审计(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中小企业板和创业    是
板上市公司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    是
市公司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是
控制评价报告(中小企业版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是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查阅、分析公司的所有公告。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是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不适用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控制度,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访谈,查阅往来款明细账。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
                                                       是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是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是
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不适用
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不适用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募集资金管理
台账等资料,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是
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是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   是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是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分析公司定期报告及同行业公司的定期报告。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否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不适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上市期间的股东及公司相关承诺;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程序及机制;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
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是
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不适用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内部审计工作会议资料不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尚未对 2017 年第三季度的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2、公司缺少定期检查董监高是否存在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及窗口期买卖股票的
书面核查记录;
    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事项涵盖人员不全。
    保荐机构已就上述问题与公司沟通,公司表示将尽快严格按照各项法规要求对
上述问题进行改正、并对缺失文件进行补充。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
司2017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
                                                               周   鹏




                                                             __________
                                                               李   茵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