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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格智能: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1-24  

						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17-039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
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2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3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15:00至2017年11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福永街道凤凰第四工业区岭下路5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平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17年11月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深
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7-035号)。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美
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80,000,00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74.997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0,000,00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74.9977%。

    (2)股东参与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0.0000%。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0.0000%。没有中小股东出席现场会议和进行现场
投票。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对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80,000,00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数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数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80,000,00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数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数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80,000,00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数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数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80,000,00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数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数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邓薇、苗宝文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