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格智能: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8-14
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18-051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
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8月1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12日15:00至2018年8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
道凤凰第四工业区岭下路5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平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美格智能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美格智能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136,000,60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74.9980%。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36,000,00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74.9977%。
(2)股东参与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60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0.0003%。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和现场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60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0.00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全部
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0股,占全部公司股份
的0.0003%。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 136,000,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数为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为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数为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邓薇、苗宝文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