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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格智能: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26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晖2018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黄晖,作为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18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并以审慎的
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和表决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本人2018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包括现场参与会议
及通讯表决),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
本人出席1次,其余3次因工作及个人原因未出席。

     2018年度,本人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
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本人认为,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
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议案经过审议后
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8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
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各专业委员会会议,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内部控制规范、董监
高薪酬、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管人员聘任、募投项目规划等事项积极提出建议,
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审计工作的规范和进展,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情况等,较好的完成了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年度,本人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在详细了解相关事项情况后,与公司另外两位独立董事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8年1月31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26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对《关于2017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2017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对2017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做了专
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3、2018年6月15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第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

     4、2018年7月3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5、2018年7月25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6、2018年8月27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8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对2018年半年度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做了专项说明并发表独
立意见;

     7、2018年10月12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建设期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8、2018年10月25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9、2018年12月7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18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
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8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变化
情况,本着审慎的态度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对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提醒公
司管理层规范运作,积极防范;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获取公司资
料,独立、审慎的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督促管理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相关信息,确保投资者的知
情权,以此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及时了解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
进展,关注年度审计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进展,与审计会计师进行必要沟通,确保
审计报告全面真实的反映公司经营情况。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8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与独立董事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关注各项法律
法规及监管要求的最新变化,提升了个人对公司规范治理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
认知和理解,同时也将这些学习心得落实到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为公司科学决
策、依法合规进行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事项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是本人在2018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续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不断促进公司发展,切实维
护股东合法权益。本人联系方式如下:hhvip@vip.163.com。

                                                独立董事:黄晖

                                                 2019年4月24日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力2018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黄力,作为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18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并以审慎的
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和表决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本人2018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二、 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包括现场参与会议
及通讯表决),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
本人出席1次,其余3次因工作及个人原因未出席。

     2018年度,本人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
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本人认为,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
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议案经过审议后
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8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委员
会委员,积极参加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
公司的发展战略、内部控制规范、人力资源建设、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管人员聘
任等事项积极提出建议。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年度,本人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在详细了解相关事项情况后,与公司另外两位独立董事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8年1月31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26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对《关于2017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2017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对2017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做了专
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3、2018年6月15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第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

     4、2018年7月3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5、2018年7月25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6、2018年8月27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8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对2018年半年度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做了专项说明并发表独
立意见;

     7、2018年10月12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建设期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8、2018年10月25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9、2018年12月7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18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
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8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变化
情况,本着审慎的态度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对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提醒公
司管理层规范运作,积极防范;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获取公司资
料,独立、审慎的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督促管理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相关信息,确保投资者的知
情权,以此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及时了解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
进展,关注年度审计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进展,与审计会计师进行必要沟通,确保
审计报告全面真实的反映公司经营情况。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8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与独立董事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关注各项法律
法规及监管要求的最新变化,提升了个人对公司规范治理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
认知和理解,同时也将这些学习心得落实到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为公司科学决
策、依法合规进行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事项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以上是本人在2018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续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不断促进公司发展,切实维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护股东合法权益。本人联系方式如下:lihuang2@hotmail.com。

                                               独立董事:黄力

                                               2019年4月24日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夏成才2018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夏成才,作为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18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并以审慎
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和表决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8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三、 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包括现场参与会议
及通讯表决),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
本人因工作及个人原因未列席。

     2018年度,本人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
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本人认为,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
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议案经过审议后
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8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
识,对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财务管理工作、董监高薪酬等事项积极提出建议,
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审计工作的规范和进展,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情况等,较好的完成了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8年度,本人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在详细了解相关事项情况后,与公司另外两位独立董事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8年1月31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26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对《关于2017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2017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对2017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做了专
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3、2018年6月15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第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

     4、2018年7月3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5、2018年7月25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6、2018年8月27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8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对2018年半年度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做了专项说明并发表独
立意见;

     7、2018年10月12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建设期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2018年10月25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9、2018年12月7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18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
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8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变化
情况,本着审慎的态度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对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提醒公
司管理层规范运作,积极防范;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获取公司资
料,独立、审慎的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督促管理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相关信息,确保投资者的知
情权,以此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及时了解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
进展,关注年度审计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进展,与审计会计师进行必要沟通,确保
审计报告全面真实的反映公司经营情况。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8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与独立董事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关注各项法律
法规及监管要求的最新变化,参与了深交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提升了个人对
公司规范治理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认知和理解,同时也将这些学习心得落实到
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为公司科学决策、依法合规进行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工
作提供了必要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事项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以上是本人在2018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续按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不断促进公司发展,切实维
护股东合法权益。本人联系方式如下:ccxia4949@163.com。

                                             独立董事:夏成才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