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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06-2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龙羽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金龙羽拟
使用部分闲置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
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4 号)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并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20 元,募集 496,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8,621,4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457,378,600.00 元。募集资金
净 额 457,378,600.00 元 以 及 尚 未 划 转 的 发 行 费 8,659,135.85 元 共 计 人 民 币
466,037,735.85 元已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出具了亚会 A 验字(2017)0006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7 年 7 月 25 日,公司尚未使用 2017 年 6 月 19 日汇入公司专项账户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余额仍为 466,037,735.85 元,其中属于待划转的发行
费用为 8,659,135.8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57,378,600.00 元。公司募集资金实际
开始使用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26 日。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计划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    投资计划(月)       实施主体
        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                                                  惠州市金龙羽电缆
 1                             16,791.49       16,791.49            T+24
           电缆建设项目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340.34        5,340.34            T+24    惠州市金龙羽电缆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181.70    3,181.70             T+24
                                                                                限公司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
     4        补充流动资金          22,000.00   20,424.33                T
                                                                                限公司
               合计                 47,313.53   45,737.86                --     --

备注:T 日为募集资金实际可使用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     已使用资金          投入进展
号
1        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              16,791.49       4,487.47             26.7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340.34         241.13              4.52%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181.70         416.59             13.09%
4        补充流动资金                                20,424.33      20,424.33               100%
                        合计                         45,737.86      25,569.52              55.9%

         募投项目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土建开始
施工、设备已经预定,但尚未到大规模付款期;由于从去年开始公司业务规模扩
张较快,公司产能紧张,因此营销网络建设有所放缓;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经完
成。因募投项目进展原因,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现象。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
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
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其中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 5000 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00
万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00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若募投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
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募投项目进展。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照使用期
为十二个月,以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预计至少可以节约财务费用 348
万元。
         2018 年以来,公司业务增长迅速,日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大幅增加,目前,
公司贷款使用规模已经由 2017 年底的 1.4 亿元增加到 4.68 亿元,增长了 234.3%。
在目前流动性趋紧的金融环境下,贷款利率上涨、理财收益率下降,因此公司董
事会经审慎考虑未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以及资金使用效益,决定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的交易)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
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该部
分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
2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六、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公司从事风险投资的
情况以及相关承诺: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主要相关管理人员交谈,查询募集资金专户,
复核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文件及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对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
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在
董事会审议批准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项目内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此次闲置
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
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佳佳       郭春江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