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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3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18-068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10:30 时在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路 288 号金龙羽工业园
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以邮件/传真方式发
出,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高级管理人员 7 人列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纪桂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
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
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公司周转、盈利能力,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
账款保理业务,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机
构等),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
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
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公司周转、盈
利能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
业务。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