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19-007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上午 11:00 时在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路 288 号金龙羽工业园七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纪桂歆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高级管理人员 7 人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纪桂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公司财务部组织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了减 值测试,在减值测试过程中并借助了专业机构的工作,经过测试,公司资产减值 情况如下: (一)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财务部组织人员对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范围存货进行存货跌价 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进行比较测试,报告期末存货存在跌价的情 形: 项目 期初数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期末数 存货跌价准备 1,328,663.34 1,911,086.14 - 3,239,749.48 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911,086.14 元,对本报告期合并净利润影响 金额为 1,911,086.14 元,不会对公司已经披露的业绩预告金额造成变动。 (2)坏账准备: 公司财务部组织人员对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范围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明细进行分析,其账面价值与预计可收回金额比较,经过统计分析结果如下: 1、按照账龄分析法本期应计提坏账准备: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范围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法分析本期计提 坏 账 准 备 7,351,461.50 元 ; 其他 应 收 款按 账 龄 分析 法 本 期转 回 坏 账 准 备 498,860.29 元。 单位: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期末数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4,690,983.87 7,351,461.50 - 42,042,445.37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228,952.51 - 498,860.29 1,730,092.22 合计 36,919,936.38 7,351,461.50 498,860.29 43,772,537.59 2、应收账款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合计金额为:7,351,461.50 元,本期转回其他 应 收 款 已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498,860.29 元 , 合 计 影 响 合 并 报 表 净 利 润 6,852,601.21 元,不会对公司业绩预告金额造成变动。 (三)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准备: 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超高压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超高压”)因订单不足,报告期仍然在断续开工状态,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缆实业”)合计 持有超高压 100%股权。 报告期末,经借助外部专业机构的工作对公司及电缆实业持有的超高压长期 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依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北方亚事评报(2019)第 01-025)评估报告显示,长期股权投资发生了 减值情形,计提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期末数 长 期股权投资 减值 29,294,247.92 18,808,170.37 48,102,418.29 准备(公司) 长 期股权投资 减值 8,736,063.74 5,608,929.63 14,344,993.37 准备(电缆实业) 合 计 38,030,311.66 24,417,100.00 62,447,411.66 本项减值计提影响公司及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个别会计报 表净利润分别为 18,808,170.37 元、5,608,929.63 元,但不影响合并报表净利 润,本项资产减值的计提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业绩预告金额造成变动。 前述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数据未经审计, 最终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监事会经复核上述资产减值测试过程及结果,认为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 充分、合理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告更公允、合理,有利于财务报告 使用者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 3 票,弃权 0 票, 反对 0 票; 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 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按照财政部相关通知及 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境内上市企业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 会计准则,据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原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企业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关于印发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 号)、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 号)、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 14 号)”及修订后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 1 亿元综合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担保的议案》;同意 票,弃权 票,反对 票; 因公司经营需求,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 1 亿元综合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董事会授 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监事会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为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 行申请 1 亿元综合授信是必要的,同意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申请 1.5 亿元综合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担保的议案》;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因公司经营需求,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申请 1.5 亿元综合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董事会 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监事会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为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 行申请 1.5 亿元综合授信是必要的,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