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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爽)2019-04-13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
度,本人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2 次,其中通讯方式召开 3 次,现场
会议召开 9 次,本人亲自出席其中 11 次会议,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 1 次。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
权的情形。
    2018 年度,本人列席 2 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18 年 3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对如下事项
发表同意意见:
    (1)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3)对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对董事会制定的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对全资子公司出租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之独立意见
    (6)对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7)对会计政策变更之独立意见
    (8)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2018 年 4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对如下事项
发表同意意见:
    (1)《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实际控制
人担保的议案》
    (2)《关于聘任熊忠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三)2018 年 6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对如下事项
发表同意意见: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2018 年 7 月 1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对如下事项
发表同意意见:
    (1)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五)2018 年 7 月 1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对如下事项
发表同意意见: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2)关于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
    (六)2018 年 8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定期)会议,对如下事项
发表同意意见:
    (1)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七)2018 年 10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对如下事
项发表同意意见: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之独立意见
    (八)2018 年 11 月 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对如下事
项发表同意意见:
    (1)《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相关方担
    保的议案》
    (九)2018 年 11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对如下
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十) 2018 年 12 月 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对如下
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1)《关于变更部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18 年度,本人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外 6 次前往公司与管理层进行沟
通交流,了解公司生产与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情况,未发现异常情形。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的经历与经验,具备有律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在以后
的任职期间,我会充分发挥本人的专业特长,用所擅长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
积极为公司的发展、规范运作出谋划策,向董事会提出独立、客观、科学、合法
的决策意见。
    五、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
持。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全体股
东利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六、联系方式
    本人联系邮箱:wushuang@grandall.com.cn




                           独立董事:吴   爽


                                               2019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