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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羽: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19-023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19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及《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4)。
    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郑有水先生(目前持
有公司股份 24600 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56.83%)的《关于增加 2018 年年
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提交公
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即在原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上述提案。
以上临时提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金龙羽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郑有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83%,具备提交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提出的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审议
的职权范围;提案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指引的规定,同意
将《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股
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补充临时提案后的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定期)会议于2019年4月11日作出决议召开本次年
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日期: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5月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2019年5月7日15:00至2019年5月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
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19 年 4 月 29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办公楼7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六)《关于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内控
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此次股东大会上就 2018 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一)至(六)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定期)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七)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 2019 年 4 月 13 日、2019 年 4 月 24 日刊
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提案(五)、(六)属于影响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提案(七)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00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6.00       《关于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持股证
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
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和持
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持股凭
证(原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
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授
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2)。
   2、登记时间:2019 年 5 月 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 288 号金龙羽工业园 6 楼证券
部。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明文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
间为准,但不得迟于 2019 年 5 月 7 日 16:30 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 288 号金龙羽工业园 6 楼证券部
    邮编:518112
    传真号码:0755-28475155
    邮寄报道的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
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夏斓
    2、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755-28475155
    3、联系电子邮箱:xl@szjly.com
    4、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定期)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2”,投票简称为“金龙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
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8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为本人(本单位)代理人,代为出席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代理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
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
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
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00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关于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
6.00     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内控审        √
         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
7.00                                             √
         案》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
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
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2019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
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