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3 证券简称:中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 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5 月 15 日下午 3:00 的任意 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0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 3、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山水东路 19 号山水丽景酒店 4、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证券代码:002883 证券简称:中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6、会议主持人:陈凤军先生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54,77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63.02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54,485,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62.69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85,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2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6,163,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09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5,877,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76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85,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29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议案一、《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7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1%;反对 6,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5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45%;反对 6,500 股, 2 证券代码:002883 证券简称:中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二、《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7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1%;反对 6,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5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45%;反对 6,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三、《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7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1%;反对 6,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5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45%;反对 6,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四、《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7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1%;反对 6,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 证券代码:002883 证券简称:中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同意 6,15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45%;反对 6,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五、《关于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7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1%;反对 6,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5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45%;反对 6,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六、《关于 2019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7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1%;反对 6,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5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45%;反对 6,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七、《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77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 证券代码:002883 证券简称:中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6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八、《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7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1%;反对 6,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5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45%;反对 6,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7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1%;反对 6,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5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45%;反对 6,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十、《关于变更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7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1%;反对 6,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5 证券代码:002883 证券简称:中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5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45%;反对 6,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在会上作了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陈杰、刘 水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 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5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