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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凌霄泵业:关于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2018-11-05  

						  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公告编号:2018-141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股东刘子庚、陆凤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8 日在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18-96),公司董事刘子庚先生、陆凤娟
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但最后减持时间不超过
2018 年 12 月 31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93,100 股。

    2018 年 11 月 4 日,公司收到董事刘子庚先生、财务总监陆凤娟女士分别出
具的《关于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
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董事刘子庚先生、财务总监陆凤娟女士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2018 年 11 月 4 日,公司收到董事刘子庚先生、财务总监陆凤娟女士分别出
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相关信息告知函》,获悉,在减持计划前半段时间内,
刘子庚先生、陆凤娟女士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1、刘子庚先生、陆凤娟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
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刘子庚先生、陆凤娟女士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后至本公告日时间区
间内,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和 2018 年 10 月 15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2018-123)。
在上述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起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刘
子庚先生、陆凤娟女士未进行减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截至本公告日,刘子庚先生、陆凤娟女士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
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刘子庚先生、陆凤娟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
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刘子庚先生、陆凤娟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相关信息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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