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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凌霄泵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2019-04-03  

						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公告编号:2019-41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

              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
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海波、施宗梅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一)”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三)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配股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对此事项作
出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五)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六)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
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配股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对此事项作
出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本公告所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内容详见附件 1。




    特此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3 日
    附件 1: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为股东持续创造回报:

    (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配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规范
管理,确保募集资金合理使用,有效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经营业绩

    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核心竞争优势,加强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控
制制度,同时进行业务拓展,强化公司所在业务领域的优势,提高生产能力、销
售水平并加强人才保障,提升管理团队能力,在夯实公司组织发展能力基础上,
实现公司业绩快速增长。

    (三)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保障投资者回报机制的落实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
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
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
加对股东的回报。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
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
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