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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凌霄泵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6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意见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广东凌霄泵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本人作为广东凌
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的态度,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因总股本发生变化调整 2019 年度配股发行数量的事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19 年度配股发行数量的
调整在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公司本次调整配股发

行数量的董事会召开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配股发行数量的相关事宜。




徐军辉                     杨大贺              邵    明




                                                             2020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