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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特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19-01-02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1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大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
大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公司股东黄昌华先生计
划在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05.8835 万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的 6.00%)。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
发生减资、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2018 年 12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
《关于持股 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关于
持股 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对黄昌华先
生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及数量过半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2018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黄昌华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
知函》。截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黄昌华先生已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80.67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2018 年 7 月 23 日
 黄昌华    集中竞价交易                             19.65        232.75      1.98%
                          -2018 年 12 月 28 日
                                 2018 年 7 月 5 日
                 大宗交易                                 16.16          147.92      1.26%
                               -2018 年 12 月 28 日
           合    计                     --                     --        380.67      3.2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本比例
 黄昌华         无限售流通股     1,323.5250           11.25%            9,428,554    8.0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黄昌华先生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不存
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
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未违反其相关承诺。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
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提供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