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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特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2-21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尊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20 年 2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修订后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
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逐项论证,与会监事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
件,同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
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董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
发行(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予以修订。与会监事审慎分析了
公司董事会修订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修订稿)。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股。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
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
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
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
资金认购。

    具体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申购报
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
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
行的核准后,按照《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
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118,837,250 股的 20%,即 23,767,450 股(含 23,767,450
股),满足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
管要求(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在上述发行股份数量范围内,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
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1=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
数;Q1 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6、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限售期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8、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3,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特种工程塑料聚酰胺 10,000 吨/
  1       年、特种工程塑料聚砜 10,000 吨            37,523.63             30,100.00
          /年项目(一、二期)
  2       补充流动资金                              12,900.00             12,900.00
                  合计                              50,423.63             43,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
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
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需要量,不足
部分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
行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核准,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日。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的定价原则、限售期
等条款已经调整,根据前述调整编制了《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日